京东橡胶诉京东商城推广侵权 百度无须担责

原标题:京东橡胶诉京东商城推广侵权

  新京报讯 (记者 刘洋) 京东橡胶公司的网址,被京东商务公司(京东商城)作为自己的百度推广词条推广。昨日,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,一审判决京东商务公司(京东商城)构成不正当竞争,赔偿京东橡胶公司2万元。宣判后京东商务公司提起上诉。

  搜自家网址京东商城排首位

  据介绍,京东橡胶公司是主营橡胶产品的企业,www.jingdong.cn“京东橡胶网”是其依法经营的网站。京东商务公司是www.360buy.com“京东商城”网站的经营者。

  2011年9月,京东橡胶公司发现,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输入关键词“www.jingdong.cn”,获得的第一项搜索结果却为“京东商城”的链接,右侧有“推广链接”字样,点击该链接则直接进入网址为www.360buy.com的“京东商城”网站。而自己公司的“京东橡胶网”的链接却被排在第四。

  因此,京东橡胶公司将京东商务公司和百度公司一并告上法院,要求二被告为其消除影响,索赔20万元。

  京东商城承认推广他人网址

  庭审中,京东商务公司辩称,该公司确实参与了百度关键词推广服务,并将关键词“www.jingdong.cn”添加至其百度推广服务管理账户中。但京东认为其与京东橡胶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,故即使存在上述情况,也未损害京东橡胶公司的权益。

  百度公司辩称,其提供百度推广服务的过程中,未向京东商务公司推荐涉案关键词,且已事先尽到合理的提醒、注意义务,主观没有过错,不同意承担连带责任。

  百度有合同警示无须担责

  记者昨日获悉,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京东商务公司将“京东商城”网站的相应链接推至百度搜索结果的第一项,可能导致本想关注“京东橡胶网”的用户错误的进入“京东商城”网站,影响京东橡胶公司的交易机会,减少该公司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。

  同时,网络用户对“京东橡胶网”和“京东商城”网站的误认,模糊了京东橡胶公司与京东商务公司之间的独立经营关系,使原告损失了单独积累商业信誉的机会,客观上弱化了“京东橡胶网”与www.jingdong.cn网址间的联系,造成消极影响。

  故海淀法院认定,京东商务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。百度公司在推广服务合同及添加关键词过程中,均有“应避免添加侵犯他人权益的关键词”的警示,并提供了权利人发现被侵权时的维权途径,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,不需承担连带责任。

  宣判后,京东商务公司不服,提起上诉。


[本日志由 lcy 于 2012-08-17 03:49 PM 编辑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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