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人游戏多少种玩法?---附细则

设置5种身份,警察、医生、匪民、匪、平民,各种身份的责任和权利如下:

1.警察:
2个警察互相知道身份,但不知道其他人的身份。警察每轮在暗杀前都可以向裁判密语指认一个人,裁判会告诉警察此人是不是匪。警察杀匪还是要靠投票。若警察在裁判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指认,则视为放弃当轮指认的权利。2个警察若都被杀,无论是暗杀还是明杀,不管还剩下多少人,匪都胜利。

2.匪
2个匪互相知道身份,但不知道其他人的身份。匪每轮可以暗杀一个人,也可以选择不暗杀。若暗杀的人被医生所救,则此人不死,暗杀无效。匪若在裁判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暗杀名单,视为放弃当轮暗杀的权利。2匪都被杀,匪失败,警方胜利。

3.医生
医生不知道其他人的身份,目的是协助警方获得胜利。医生每轮在暗杀前可以密语告诉裁判救一个人,若匪暗杀的也是此人,则被暗杀者不死。医生可以救自己。医生被暗杀或明杀后,下轮丧失救人的权利。医生若在裁判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交救人的名单,视为放弃当轮救人的权利。

4.匪民
匪民不知道其他人的身份。匪民的目的是帮助匪获得胜利,匪民每轮暗杀前可以密语向裁判指认一人,裁判会密语告诉此人是不是匪。匪民被杀后丧失指认的权利。匪民若在裁判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交指认名单,视为放弃当轮指认的权利

5.平民
平民不知道其他人的身份,目的是协助警方获得胜利。

胜利条件:匪人数大于等于其他身份的人数,匪胜利;2个警察被杀,匪胜利;2匪被杀,警方胜利。

裁判绝对公正,不为任何一方提供意见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杀人游戏的规则和游戏方法
1、参加游戏人数共13人(注释1) 。准备13张扑克牌,其中1张王,3张j,3张k,6张普通牌。众人坐定后,抽牌,抽到王的为法官,抽到j的为匪徒,抽到k的为警察,抽到普通牌的为平民。不要让别人知道你抽到的是什么牌。
2、法官开始主持游戏,众人要听从法官的口令,不可做弊。
3、法官说:黑夜来临了,请大家闭上眼睛睡觉了。此时只有法官是“明眼人”,其他人都闭上眼睛。
4、法官又说:匪徒睁眼,出来杀人。听到此令,只有抽到j牌的三个匪徒睁眼互相认识一下,成为本轮游戏中最先达成同盟的群体。任意一位匪徒示意法官,杀掉在座的任意一位。
5、法官看清楚后(注释2)说:匪徒闭眼,警察睁眼。抽到k牌的警察相互认识后,可以怀疑闭眼的任意一位为匪徒,同时,法官可以给一次暗示(注释3)。
6、完成后,法官说:所有人闭眼。稍后说:天亮了,大家都可以睁开眼睛了。
7、法官宣布谁被杀了,此人为第一个被杀之人。被杀者可以指认匪徒并陈述理由(就是遗言)(注释4),说罢,被杀者在本轮游戏中将不能够再发言。法官主持众人挨个陈述自己的意见(注释5)。
8、陈述毕,会有几人被怀疑为匪徒。被怀疑者可以为自己辩解。由法官主持大家举手投票(注释6),杀掉票数最多的那个人。被杀者可以发表遗言,然后退出本轮游戏。
9、在聆听了遗言后,新的夜晚来到了。又是匪徒出来杀人,然后警察确认身份, 然后又都在新一天醒来,又有一人被杀。继续讨论和杀掉新的被怀疑对象。如此往复, 匪徒杀掉全部的警察即可获胜(注释7)。

注释:
1、关于人数。13人是标准人数,但少于或多于13人也都可以进行。如果人数较少,比如在10人左右,则匪徒和警察的人数减至2匪2警,个人认为如果人数少于 8人就没什么可玩的了。。。(还不如去憋7,哈~)人多比较好玩,但人数太多也要增加警匪的数量。另外,人太多的话,在匪徒杀人或警察指认杀手的时候似乎比较困难(容易分不清指的是谁呀,尤其是万一再碰上个水裁^^),如果杀人或指认的时候动静较大而被旁边的人察觉的话,可能会暴露身份哦~
2、关于法官。做法官看似轻松,其实不然,否则怎么还会有水裁呢?(哈~~)法官要记住匪徒是谁,被杀的是谁,以便在警察指认时给出正确的暗示(事实表明的确有法官会忘记呢……),另外也不要混淆被杀者和被指认者。法官在主持时,不能带有倾向性,不要说与主持无关的话。
3、关于暗示。警察们怀疑某一闭眼者为匪徒的时候,向法官指认,此时,法官需给警察暗示(说是暗示,是因为不能说话,靠打手势说明警察怀疑的正确与否),这样,警察们就知道了该闭眼者的身份了(非匪即民)。
4、关于遗言。每轮游戏可留遗言的人数与警匪数有关,2匪2警时只有前两个被杀的人能留遗言,3匪3警时只有前三个被杀的人能留遗言,依此类推。但当人数为11或12人的2匪2警时(即平民人数相对较多的情况),也可以有3个遗言。
5、关于陈述。由法官主持,从被杀之人右手边的人开始,轮流陈述自己的意见,陈述过的本轮就不可再说话。
6、关于投票。每个活人都陈述完毕之后,按陈述顺序进行投票,得票最高的即被杀,如果有几人得票数相同且为最高,则进行第二轮投票,如仍有相同的最高票数,则可进行辩护,之后再进行投票,直到推出一个最高票数者杀掉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投票必须在第一时间举手,跟票的不与记入。
7、关于胜负。民与警察是同一战线的。当且仅当警察全被杀时,匪徒获胜;当且仅当匪徒全被杀时,匪徒输。

玩这个游戏需要2点
1、安静
2、记忆力+推理能力

补充:
1、匪徒自杀或互杀需要投票,少数服从多数,由于匪徒都死了就算匪徒输了,所以,不推荐匪徒自杀或互杀。
2、游戏过程中谁都不可以翻牌,死了的人扣着交牌,有遗言的说遗言后退出该轮游戏,没遗言的直接退出。
3、不允许连续三次或三次以上第一轮杀掉同一个人。
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无间道

游戏角色:
普通角色(公开身份):警察和匪。两派人数相等。公开身份对所有游戏参加者公开。
特殊角色(隐秘身份):
首领,每派的领导者,仅亲信和卧底知道其身份;
亲信,首领的助手和贴身保镖。仅首领知道其身份;
卧底,公开身份属于对方派别的己方人员。仅首领知其身份。

游戏胜负:
某派别若首领和卧底均被杀死,则判负。若在同一轮两派首领和卧底均死,则判为和局。

游戏流程:
以14个游戏参与者为例。每派七人。
一、确定所有游戏者的公开身份。
二、确定特殊角色。
三、暗杀。敌对双方彼此暗杀对方派别中的一人。(第一轮可以虚拟,以避免id死亡过快。例如
16张牌,废弃的两张牌作为被暗杀的人,由裁判cosplay的方式宣布一下)。暗杀由
首领指定。
四、查内鬼。两派别分别查内鬼。参考普通杀坛过程。分析辩论,投票过程必须明贴。最后投票
选举出内鬼。若被最多票选举出的人是首领或者首领亲信,则不杀。否则当做内鬼杀死。
被杀死的内鬼不公开其隐秘身份。
五、过程三、四循环进行,直到某派的首领和卧底均被杀死。

游戏基本战术:
一、首领做什么?保护自己。并在内部查内鬼的行动中,尽量避免自己或亲信被当做内鬼。
二、亲信做什么?保护首领。帮助首领联络忠诚的战友,发现卧底。如果内鬼投票被当做了内鬼
或者首领被当做了内鬼,尽量让对手误以为自己是首领。
三、卧底做什么?假装首领的忠诚战友,查知首领的身份和对方卧底的身份。在内部制造混乱,
使得内鬼投票偏离自己,指向别人,甚至直接指向首领或者亲信。因为首领和亲信是不会被内部
处决的,所以一旦成功,那么两轮内,首领必然被暗杀。
四、普通角色做什么?在查内鬼过程中,尽量找出卧底。并且适当的表现得象首领一些,迷惑卧
底和对方。尽量避免自己在内部肃奸中被处决。
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按角色种类分类:

1 民匪
只有平民和匪徒两种角色。

1.1 第一夜杀手互认、暗杀。辩论不按顺序,随意发言。辩论时间由裁判控制。投票必须在第一时间出票,不允许跟票、改票,当轮被暗杀的s人没有投票权。被推的s人翻牌,如果是平民则可以有遗言,之后出局。s人不能继续参与游戏。

1.2 与1.1的不同之处在于,投票可以跟票,可以改票。s去的平民可以继续参与游戏,并且当轮被暗杀的s人有投票权,之后轮次只可以参与讨论,没有投票权。其他都相同。

1.3 生推?(没玩过,从大家的描述来看,是不是这样——)
没有暗杀。第一夜匪徒互认,之后即按顺序依次发言。发言完毕第一时间投票,s人翻牌,如果是平民则可验任意一个活人的牌。以此类推。s人不能继续参与游戏。

2 警匪
加入警察角色。

第一夜杀手互认、暗杀,警察互认、指认。辩论按顺序依次发言,每人每轮只有一次发言机会。投票必须在第一时间出票,不允许跟票、改票,当轮被暗杀的s人没有投票权。所有的s人均不翻牌。s人(包括被暗杀和被投杀的)可以有遗言,每局遗言个数视警匪数目而定,一般来说有几个警察(匪徒)就有几个遗言吧。s人不能继续参与游戏。

3 加入其他角色(这个当面杀人没玩过,网上杀人玩过一些)

3.1 加入匪民
匪民与匪徒同一阵营,可以把水搅浑,引警察指认自己或引平民投杀自己以保护匪徒不被指认或投杀。
不过也有匪民不知道匪徒身份的玩法,这样匪民的难度就大一点,要判断谁是匪徒,汗。。。

3.2 加入医生
警察、医生、平民同一阵营。医生只知道自己的身份,不知道其他人的身份,医生每轮可以救一个人(包括自己),如果刚好与匪徒暗杀对象相同,那么匪徒暗杀就不成功了;
匪民、匪徒同一阵营,匪民一开始不知道匪徒的身份,之后可以通过指认来寻找匪徒。
第一轮匪徒暗杀(也可以选择不暗杀),警察指认,匪民指认匪徒,医生救人(可以救自己)。
(嘻嘻,非常混乱,如果当面杀人的话,裁判非晕了不可,不拿纸笔记录恐怕是不行的了。)

3.3 加入法官(可不是裁判哦)
警察、医生、法官、平民同一阵营。法官只知道自己的身份,不知道其他人的身份。法官的特权是在夜晚可以指认一人,被他指认的人如果是匪徒,那么该匪立即出局,不用经过投票。法官在行使特权之前无法被匪徒暗杀,但可以被大家投杀(汗)。法官只有一次行使特权的机会。
匪民、匪徒同一阵营,并且匪民知道匪徒身份。
第一夜匪徒暗杀(不能选择不暗杀),警察指认,医生救人(不能自救),法官选择是否使用特权。
(这个更乱套啦,没玩过,汗。。。)


文章来自: 本站原创
引用通告: 查看所有引用 | 我要引用此文章
Tags:
评论: 0 | 引用: 78 | 查看次数: -
发表评论
昵 称:
密 码: 游客发言不需要密码.
内 容:
验证码: 验证码
选 项:
虽然发表评论不用注册,但是为了保护您的发言权,建议您注册帐号.